根据法律规定或单位的要求,职工在一定的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可能会遭受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等事故。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而受到伤害。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或伤害。
根据法律规定或单位的要求,职工在一定的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可能会遭受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等事故。2.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而受到伤害。3.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4.因工作原因患上职业病。5.职工不在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内,由于工作需要被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工作,或者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6.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都纳入工伤认定范围。7.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 伤 认 定 条 件 有 哪 些 ?
根据素材2,我国工伤认定的条件有七种情况。第一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第二种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第三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四种是患职业病的;第五种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六种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第七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的申报,是指企业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发生事故后,或者在确诊患了职业病后,立即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认定工伤的报告。工伤的认定机关是劳动行政部门,具体指的是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机构,即现在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是认定工伤的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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