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观上前者恶意,后者善意;
2、前者只适用于动产,后者可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
3、前者只涉及两方,后者涉及第三方;
4、前者的得利应当返还,后者取得所有权,无需返还。
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利益。
什么善意取得吗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合理对价+公示),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商品交易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和空间中频繁进行。从事商品交易的当事人很难知道对方是否对其占有的物品拥有所有权,也很难进行查证。况且在商机万变的信息时代,在一般情况下,要求当事人对每一个交易对象的权利是否属实加以查证,不太现实。如果受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权转让该财产,而在交易完成后因出让人的无权处分而使交易无效使其善意第三人退还所得的财产,这不仅要推翻已形成的财产关系还使当事人在交易中心存疑虑,从而造成当事人交易的不安全,法律为了避免这些不安全因素的干扰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虽然我国现行的民事基本法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却承认善意购买者可以取得对其购买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的所有权。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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