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当得利,善意取得需要返还吗
在受领者为善意的情况下,其仅承担向原权利人返还现有利益的义务;
若该利益业已消失殆尽,则无需归还相应之实物或支付等值金额。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规定,主要在于法律以保障善意受领者的财产权益不受不当得利行为的损害为出发点。
此处所提及的“善意”,特指受领者并非故意、疏忽或重大过失地对其获得的利益是否具有合法依据缺乏认知(即不知道且无权知道这一事实)。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二、不当得利多少钱才能立案
不当得利,乃民事法律纠纷之一,并无立案起始点之规定。
本质上,无论受益者取得利益之额仅为区区一分钱亦或是更为巨大的金额,若该行为被视为不当得利,皆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司法救济。
不当得利,系指一方因无合法依据、对他方造成损害而获得利益的情形。
当该法律事实确立之时,便在不当得利者和利益所有人(即受害者)之间衍生出一份权利义务关系。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当得利,善意取得需要返还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全文7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