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运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
客运合同订立的原则是:
1.合同主体双方当事人适格;
2.合同双方当事人需意思表示均为真实且达成合意;
3.合同承运人一方需要向旅客出具客票,合同方能成立。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二、承运人对旅客伤亡怎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的旅客伤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三、客运合同中旅客不能带什么
客运合同中旅客不能带法律禁止携带的物品。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八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
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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