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想去旁听其他的仲裁案件,这样才能够知道劳动仲裁的第一结果。但自己并不是劳动仲裁的当事人不确定是否能够旁听。劳动仲裁案件可以旁听,但是也有一定的限制。依法公开审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允许公民旁听。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进行旁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公民旁听的规定处理。新闻媒体要求旁听、采访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报仲裁委办事机构负责人批准。经审批同意的,可以记录、录音、录像。但下列8类人员不得旁听公开审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该案证人;鉴定人员;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或服用迷幻药物的人员;携带武器、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的人员;未经允许携带摄影、摄像、录音设备,且不听劝阻的人员;拒绝出示身份证件或拒绝安全检查的人员;其他可能妨害仲裁秩序的人员。
一、开庭家属要带什么去
1、当事人自己去需要身份证,并且准备好复印件2、委托他人的需要携带好书写好的正规的委托书,并且需要身份证复印件3、携带旁听人员的,旁听人员需要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4、有委托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需要相应的委托手续、出庭证等
二、参与庭审的证人还能作证吗
1、参与庭审的证人就不能作证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9条明确规定:“证人、鉴定人经控辩双方发问或者审判人员询问后,审判长应当告其退庭。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
据此,即使是出庭作证的证人,作证后也不得旁听,而必须退庭。
2、证人不得旁听本案审理,目的是保障证人证言的客观真实性。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证人受到其他证人或其他证据影响,改变或裁剪自己的证言。作为一种言词证据,证人证言带有一定的主观意识,极易受到外界信息的干扰和影响。因此,有必要对证人进行适当隔离,除了其在庭审中出庭作证期间外,其余时间不允许旁听案件审理。如此要求,符合心理学和认识论规律,有助于保障证人证言的可信度。
3、这一要求,不仅适用于刑事诉讼,而且同样适用于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8条规定: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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