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华侨来泉定居申请表;
(二)本人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的声明书;
(三)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二张(规格为48x33mm);
(四)交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有效中国旅行证件,并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经县级(含)以上公安部门盖章确认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的表格,以便统计其是否连续2年内在外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或连续5年内在外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
(五)交验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件,或者虽未取得国外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的证件,并提供复印件。以上居留证件均需驻外使领馆认证,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的,侨务部门可以要求以其他材料或国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代替;
(七)拟定居地在农村的,提交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为村民的意见;
(八)交验拟定居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复印件,以及能够保障自己稳定生活的证明;
(九)申请回国定居之日前一年内在国内连续住满60天或累计住满90天的出入境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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