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调价未换价签,细心顾客怒讨公道
时间:2023-06-07 16:55:05 29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明明超市货架上标的价格是6.8元,在收银台结帐后小票上却变成了8.7元。很多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把购物小票随手一丢,不会核对上面的金额,特别是购买商品较多时,更不会仔细核对每一项商品的价格。但诸暨市牌头镇的郭女士却是个有心人,10月3日在镇上一家大型商场购买日常用品,结帐后核对小票发现一包大好大瓜子实际收款金额与货架标价签不一致。难道是商场故意欺骗消费者,标低价格,高收货款?

脾气有些急燥的郭女士当场与收银员争执了起来,并跑回货架拿了标价签给收银员看。收银员只是依据电脑收银系统显示的价格收款,对这一问题一时无法解释,当时店经理又正好有事外出,双方越吵越激烈。最后商场服务员意识到可能确实是商场的错,提出退赔5元钱给郭女士。此时郭女士提出让几个服务员当场道歉,服务员碍于面子,又没搞清楚问题原因,始终不愿道歉。郭女士一气之下,拿了商场的标价签回家了。回到家后,郭女士仍然不能消气,在女儿的提醒下,拨打了12315投诉。

消保委牌头分会接到投诉后,电话联系郭女士,查看了郭女士手上的购物小票和商场标价签,在核实基本事实后,来到该商场。商场潘姓经理通过查询商品管理系统发现这包瓜子价格确实是8.7元,又查询价格变动记录,发现5月29日该商品从6.8元调价为8.7元,显然是调价后没有及时更换货架上的标价签。

据潘经理介绍,商品调价后,统一制作新的标价签,交给相应柜组更换。但是商品种类成千上万,有时一下子不能找到对应商品,碰到责任心不强的服务员,会把新标价签随便往角落一塞。如果是价格调低倒还好,顾客会以为捡了便宜,如果是价格调高就会起这样的纠纷。为防止标价与收银系统不一致,商场在每月底进行一次盘点核对,但这工作量实在太大,盘点一次需要三四天,所以这样的问题还是难免。

在弄清问题原因后,潘经理依据商场内部规定,责令相应柜组赔偿郭女士价差的十倍共二十元,并向郭女士赠送了一份礼物,最后潘经理代表商场向郭女士真诚道歉。

在此,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时一定要核对购物小票,以免价格陷阱,作为商场超市,要加强内部管理,以防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损害商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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