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是按照以下顺序赔偿的:首先是由交强险进行赔偿;其次是由保险公司按照商业险赔偿不足的部分;最后由侵权人赔偿剩余的部分。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有主次责任划分吗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有主次责任划分,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责任划分,作用以及严重程度大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承担主体根据情况一般为侵权人承担责任,但也存在侵权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第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
1.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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