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想辞职,是否能得到补偿
合同到期想辞职,是否能得到补偿视情况而定:
1.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不续签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不续签辞职的,有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个人与个人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个人与个人签劳动合同不合法。劳动合同一般不能由个人与个人之间签订,自然人之间可以签订劳务合同,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三、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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