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的可以长到四个月,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本条没有限制产检次数,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就应当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计算。
孕期一直请病假会被开除吗
孕期一直请病假可能会被开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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