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费
二、玉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受理条件
(一)新建、改建、扩建部分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报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报告(须包含消防设计专篇);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二)建筑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消防设施改造部分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报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指场所经营使用的单位,下同);
2.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报告(须包含消防设计专篇);
3.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证;
4.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场所的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转租合同(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不合格项目申报复审程序及需提交材料:
1.申请复审报告(注明依据不合格意见已逐项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措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图纸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书、修改图纸;
3.设计单位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说明及审图机构审查意见;办理程序与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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