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日是一年一度的活动,旨在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在这一天,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和报告火警的职责。同时,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对于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消防安全日是十一月九日。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和报告火警的职责。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对于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鼓励创新消防技术,消防安全靠大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国家鼓励创新消防技术,提高消防工作的科技含量。同时,消防安全也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根据该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应当为维护消防安全作出贡献,不得阻挠和拖延有关单位或个人对火灾隐患的举报、报告和消除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了解本单位、本社区、本住宅的安全情况,有权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违反消防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或向相关部门举报。因此,消防安全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维护。
消防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有我们每个人都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让社会更加安全。让我们共同维护消防安全,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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