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票据纠纷中,因为票据的流通比较广泛,往往涉诉当事人所处地方不同。作为票据权利人,如何选择管辖法院,既可以减少诉讼成本,又可以更好地行使票据权利,便成为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票据借款是什么?
票据融资又称融资性票据,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
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利的凭证。
二、公司诈骗罪的立案条件
公司作为一个法人不是一般诈骗的主体,但可以成为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和信用证诈骗罪等金融诈骗罪的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的相关规定,单位集资诈骗犯罪数额在50万以上可以立案,金融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犯罪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可以立案。
三、犯了骗取票据承兑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犯了骗取票据承兑罪既遂一般的判罚如下:
1、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方式不同。合同诈骗罪的手段主要是利用合同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或逃匿。而票据诈骗罪主要利用票据骗取他人财物。另外,在合同诈骗罪中,被骗人往往自愿交出财物以履行合同,而票据诈骗罪往往是被骗人误以为交易已经完成,而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
2、犯罪条件不同。合同诈骗犯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外在表现是,行为人主观上意欲通过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将当事人的货物、货款非法占有。票据诈骗犯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外在表现是行为人是通过伪造、变造金融票据或者使用废票据或其他违法票据将他人财物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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