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问题,我们需要回答两个子问题:按票据纠纷起诉后能否选择合同纠纷,以及买卖合同纠纷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首先,按票据纠纷起诉后不能选择合同纠纷。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票据法》第三条规定,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票据纠纷起诉后,当事人不能选择合同纠纷再次起诉。
其次,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诈骗。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因合同发生纠纷的,该纠纷应当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也就不算诈骗。但是,一方当事人是以签订买卖合同为目的来进行诈骗的,该行为应当属于诈骗。因此,买卖合同纠纷在正常情况下,不属于诈骗,只属于民事纠纷,涉嫌构成犯罪的,才有可能属于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五章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第九十八条 【票据行为的准据法】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五章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第九十九条 【票据追索行使期限的准据法】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一百零八条 【票据及其格式与印制】汇票、本票、支票的格式应当统一。
票据凭证的格式和印制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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