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产假有158天。其中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98天,还有新疆增加的产假六十天,同时男方也有15天的护理假。在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常发放。生育的医疗费用有生育保险的由保险金支付,没有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多少天
女职工法定产假为98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假时间一般为分娩前半个月到生产后两个半月,符合难产情况的,由医生开具难产证明可增加15天难产假。各省、自治区均在在国家法定基础上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具体可询问当地有关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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