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费的。因为法律规定,只要子女需要抚养且父母有抚养能力,即使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仍然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如果另一方没有直接抚养的,那支付抚养费就属于其应尽的义务,如果拒绝支付,可以向法院起诉。
对方不给探望孩子可以不给子女抚养费吗?
有些夫妻感情破裂,甚至极度怨恨对方,所以双方离婚后,未抚养子女的一方想要行使探望权,可能会遭到对方的拒绝,剥夺了父母的探望权利。所以,被拒绝的一方为反抗对方,就会不给子女抚养费,结果损害了子女们的利益。
首先,探望子女和支付子女抚养费属于不同的法律问题,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给探望孩子时,另一方不能拒绝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
否则的话,就是在损害子女的利益,子女们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抚养费的。
其次,夫妻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不能拒绝,而且还要协助。
若是不肯协助,不给机会给对方与孩子接触的,那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对子女进行探望。
对方又拒不执行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最后,若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子女,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也要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所以不能私自决定拒绝对方探望孩子。
当然,因为一方不给探望孩子,另一方又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那么就是损害子女们的利益,所以建议还是双方切莫感情用事,以孩子健康成长为上。并且,必要时可以积极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全文7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