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以下情形: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上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怎么判刑量刑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判刑量刑:
1、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一般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该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
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依法应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该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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