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后诉讼费退回来后,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就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一、债务官司无财产执行怎么办
可以终结本次执行,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且再次申请执行不受时间限制。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对于这种经过调查无法发现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一般会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的处理方法。但是需要经过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审委会调查以及院长批准后,才可以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二、法院恢复执行裁定书
(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
(四)执行实施案件因委托执行结案后,确因委托不当被已立案的受托法院退回委托的;
(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而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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