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一次性购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3-06-10 22:53:31 4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通财综[2003]43号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市区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意见》(通政发[2003]66号)我们制定了《南通市市区一次性购房补助实施办法》,现印发执行。

附件:南通市市区一次性购房补助实施办法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房产管理局

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南通市市区一次性购房补助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健全市区住房保障体系,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不断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市区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意见》(通政发[2003]66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1、补助条件。领取一次性购房补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03年9月1日起购买市区一类地区二手住房或二、三类地区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

(2)按规定缴纳契税。

2、补助标准。购买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含)以下部分按购房价格的1%补助;12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含)部分按购房价格的0.5%补助。购买二手住房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下的,按购房价格的1%给予补助。购房价格以契税发票上载明的计税价格为准。

3、补助申领程序。符合补助条件的购房人持房屋销售发票、契税发票(第二联)、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南通市市区购房一次性补助审批表》,在市行政审批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领款手续。

4、补助发放机构发发放补助时,在契税发票上加盖“以领取购房一次性补助”印记。

领取一次性购房补助后,购房者因故取消购房行为,应至补助发放机构退还购房补助后方可办理契税退还手续。

拆迁购房者如预先购置商品住宅,领取购房补助后又要求按拆迁退还契税的,应至购房补助发放机构退还相当于拆迁补偿部分的购房补助后,方可办理契税退还手续。

5、本办法从2003年9月1日起执行。

全文7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商品房建筑面积 最新知识
针对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一次性购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一次性购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