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开始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返聘,不成立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退休后返聘的人员不再属于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者,不具有劳动关系主体资格。
一、回聘返聘人员会算在职吗
不算在职人员。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的条件可以约定吗
劳动合同的终止的条件,不可以自行约定。
在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的约定上,法律有限制性的规定。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等六种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也就是说除了以上这些法定情形,单位不得假以“协商一致”的名义另行约定终止条件。
三、返聘人员致残和工伤怎样赔偿
退休返聘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的方式为:如果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但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为劳务关系。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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