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可以起诉。对于因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决定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并致其遭受损失,可以向法院起诉。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一、业主大会的职责有哪些?
业主大会的职责主要有:
①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②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③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④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⑤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⑥履行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二、业主拖欠物业费是否可以当选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不可以当选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必须是本小区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7、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中规定的其他参选条件。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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