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的拆迁安置房是居民居住用房。根据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如果上海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上海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的地块、非经营性的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等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一、个人租房发票税点是多少?
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在10万元(含)以下的,征收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2%,综合税率4%;月租金在10万元以上的,征收房产税2%,增值税1.5%,城市维护建设税0.0525%(城区)/0.0375%(乡镇),教育费附加0.0225%,地方教育费附加0.015%,个人所得税2%,综合税率5.59%(城区)/5.575%(乡镇)。
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月租金在10万元(含)以下的,征收房产税6%,印花税0.05%,综合税率6.05%;月租金在10万元以上的,征收房产税6%,增值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0.175%(城区)/0.125%(乡镇),教育费附加0.075%,地方教育费附加0.05%,印花税0.05%,综合税率11.35%(城区)/11.3%(乡镇)。
个人出租其他不动产(房顶或空地),月租金在10万元(含)以下的,征收个人所得税2%,印花税0.05%,综合税率2.05%;月租金在1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0.175%(城区)/0.125%(乡镇),教育费附加0.075%,地方教育费附加0.05%,个人所得税2%,印花税0.05%,综合税率7.35%(城区)/7.3%(乡镇)。
二、售房后怎样减少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2.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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