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房屋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土地收益金、核档费、契税和印花税的相关规定。住宅和非住宅的收费标准不同,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登记费和契税由卖方承担,而印花税则由买方承担。
1.房屋交易手续费:住宅收取6元/平方米(包括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和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收取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房屋过户费用明细
根据我国《房屋交易管理条例》和《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房屋过户费用明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房屋过户手续费:由房屋交易双方承担,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格的3%。
2. 房屋过户登记费:由房屋登记机构收取,用于房屋登记费用的支付。根据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格的0.5%。
3. 房屋过户印花税:由房屋登记机构收取,用于房屋登记费用的支付。根据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格的0.05%。
4. 房屋过户契税:由房屋购买者承担,用于房屋登记费用的支付。根据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格的1%。
根据上述法规,房屋过户费用明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或变相干预房屋过户费用明细的确定。
房屋过户费用明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或变相干预房屋过户费用明细的确定。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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