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迁房要交房产税吗?
1、拆迁安置房是居民居住用房。根据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如果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的地块、非经营性的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等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二、动迁房房产税在哪里交?
1、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
2、卖动迁房需交的税费:若产证满五年,且产权人是只有的一套住房,则不需要,若产证不满五年,则交总房价的1%的税费。
3、如果产证满五年,产权人不是只有的一套住房,则交总房价的1%的税费,(产证是否满五年,是根据办产证之日起算)还有的就是中介费了,若您是卖房子,且只需要支付不高于1%的中介费,若您是业主,建议您直接报净到手价,剩下的费用由下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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