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争议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1。工程量的增减应由双方确认。(1)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因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增加的工程量如何计价。(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完善签证程序和内容,及时签发签证。尤其是合同以外的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持有乙方的开工签证。如需增加工程量或乙方要求施工,乙方应在施工前取得乙方的开工签证(开工签证中列明施工原因)。同时,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及时取得乙方现场工程师签证,以便减少工程量确认;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认真审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决定等文件,特别是通知,决定书等需要甲方签字确认的文件,以免给以后的施工内容和工程量结算带来隐患。
一般可通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达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项目说明书、签字等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当事人之间有争议的,由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2。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在合同范围内的,按约定结算工程款。超出约定的范围,承包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提出的增加施工行为已经发包人同意或者批准的,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3。当事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无异议,但不能就增加的工程量价款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参照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计价标准进行结算。
4。增减工程的性质和标准不适用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计算工程价款的,或者原合同约定不明确而不适用的,工程款可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签订原工程建设合同时颁布的工程定额标准或工程量计价办法结算,采用成本评估法确定工程款,工程造价评估机构对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费用进行审批后再进行处理。
5。纠纷发生后,由于证据不足,不能确定你不能打赢官司。在办案过程中,要善于为自己寻找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料。诉讼和仲裁是律师的职业。律师不善于从自己的材料中寻找线索和证据。同时,还有很多其他的方法可以帮助企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非常重要,我们不应盲目。必要时聘请律师或咨询律师指导操作。有关知识:建设工程量争议的主要原因,是指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建设工程量变更发生的争议,导致未能达成协议。工程实践中产生工程量纠纷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未经签证已竣工而引起的工程量纠纷,有时发包人会回避监理人,直接口头通知承包人进行某一工程的施工或某一部分的变更。承包人要求发包人补充书面资料,但发包人不重视,为了不恶化与发包人的关系,承包人采取了宽容的态度。这种方式虽然能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但在以后的结算中,发包人可能因签证不足而拒绝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从而引起纠纷。在工程实践中,工程变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广义的工程变更是指工程量清单增减、工程质量标准变更、法律调整、合同条件修改等变更的全部内容;狭义的工程变更仅包括变更部分以工程变更单的形式,如施工技术方案的变更。这里的变化是指广义的变化。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新变更等,在实践中,设计变更是争议最大的变更。
3。清单项目描述不准确引起的工程量纠纷
由于清单编制者质量参差不齐,有时对项目特征的描述不完整甚至错误,因此双方在计算工程量和选择综合单价时,很难准确区分计价规范中同一清单项目下的不同清单项目,容易造成整改混乱。
4。隐蔽工程引起的工程量纠纷存在于大量工程中,一旦隐蔽工程被覆盖,就很难确定内部具体情况。在工程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承包商和承包商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最后,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对隐蔽工程的数量存在争议。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量不按合同增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需要重新协商工程价款。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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