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商铺纠纷律师收费双方能协商决定吗?
双方能协商决定的。商铺纠纷属于非常典型的民事纠纷案件,是可以选择委托律师的方式来处理案件的。如果有政府指导价的,则按照该价格来收费;如果没有政府指导价的,则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可以根据该纠纷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来协商确定收费的数额。
二、商铺纠纷律师收费的具体明细内容是什么?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4.2%;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1.2%;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3、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发回重审、再审案件的、代理仲裁案件、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可参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优惠。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案件的收费可按标的额参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
4、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地区)案件的收费标准,可参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如果涉及到外语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1至5倍收费。经委托人同意,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5、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异地办理的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至5倍。
下列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由中级及以上人民法院受理一审的案件;
(2)当事人一方人数在3人及3人以上的共同诉讼案件;
(3)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商誉案、名誉纠纷等案件;
(4)取证困难的案件;
(5)新类型案件;
(6)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7)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具备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协助方能办理的案件;
(8)其他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双方认为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6、民事诉讼、仲裁案件,除国家规定不得实施风险代理收费的案件外,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收费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大小、实现代理目标的难易、代理工作覆盖的诉讼阶段等情况协商确定,涉及财产关系的,建议不高于争议标的总额的30%。
7、执行案件:根据执行标的额,可按一审阶段标准收费或根据案件情况实施风险代理收费。
8、代理民事申诉案件,可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亦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如果双方针对商铺纠纷的问题起诉至法院进行处理的,是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向用人单位支付一定金额的律师费用的,这个费用是需要方式协商处理的,因为每个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委托人的具体需求都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律师费的金额并不能固定在一个金额不变,而是有一定的上下浮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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