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中,风险是相对值。实际的操作层面中,对于一般岗位,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合同法催生的流程和形式之一,不必拘泥于它在劳动风险中所起的绝对作用。如你所说的情况,按隐性离职或者自动离职对待,重新弥补岗位空缺即可。当然,如果通过电话沟通能够挽回使劳动合同重新生效那当然更好。通过这种现象,也足以证明劳动合同在劳动者心目中的作用是可有可无的,并没有引起他对于自身风险的重视,无视于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的约束作用只是他自己的无意识行为。作为HR,这能引起你的重视和你对潜在风险的不安,这是劳动关系走向良性轨道的一个健康信号。
实际操作中,你可以按内部制度从一个正常入职的员工的角度去对应处理即可,必要时,可以把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文件,寄至他的家庭住址地,履行企业的告知义务。
一、签订劳动合同以后不去上班要交违约金么?
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去上班,无需交纳违约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只有在建立劳动关系后接受过单位使用专项培训费用进行的培训,以及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才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仅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却一天班都没上,劳动合同尚未开始履行,也不存在上述需支付违约金的事项,无需交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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