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起诉到一审法院,从劳动者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一审法院上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劳动者上诉之日起,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劳动者不服一审法院裁决,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从受理之日起,在30日内审结劳动争议仲裁案。
劳动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劳动争议进行全面审理,不受已完成的仲裁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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