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区别如下:
1、产生的方式不同,董事长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产生由董事会任命;
2、权限不同,董事长组织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策,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
一、成为董事的条件如下: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财产犯罪或经济犯罪,执行期已过五年的;
3、对公司的破产、营业执照的吊销、被关闭有个人责任,但已过三年的;
4、未有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还的。
二、董事长的工作内容如下:
1、召集与主持股东会会议;
2、召集与主持董事会会议;
3、领导董事会的工作;
4、主持制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重大方案。
总之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区别在于产生的方式、权限,成为董事的条件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有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还,董事长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召集与主持股东会会议、领导董事会的工作、主持制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谁大
《公司法》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而总经理传统意义上是一个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或该公司的创始人。但实际上,总经理所在的层级,还是会因公司的规模而有所不同。在存在前述执行董事的情形下,公司应当为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那么我们也应该基于这一前提,在同等环境下对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地位进行比较。
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总经理是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公司未设董事会时,一般囊括在执行董事的职权范围内。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予以规定。总经理除公司法第四十九条予以详细列举的职权外,其他职权是由董事会/执行董事予以授予的。
由此可知,执行董事的地位与职权均高于总经理,总结一下之前所提到过的三方:执行董事、总经理及股东,他们的地位分别是股东高于执行董事,执行董事高于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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