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董事是由股东(大)会或通过职工民主选举而产生的,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非股东。第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股东的人数较少和公司的规模较小,可以不设董事会而设一名的执行董事,这个时候的执行董事正常情况就是董事长。董事长通过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秘书的区别
董事会秘书与董事长秘书,他们的差别很大。
(一)在公司中的地位不一样。董事会秘书是由董事会直接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这是在《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很多文件里规定的。而像董事长秘书等都是董事长等高管或公司人力资源部聘用的。
(二)工作职责和内容不一样。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包括:负责组织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信息披露;协调与监管部门的关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策划公司资本运作与企业直接融资;联系股东、券商、媒体等日常事务;协调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内部工作等等。而一般的秘书是听从领导的安排。
(三)服务的对象不一样。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工作的主要对象包括董事会、管理层、公司股东、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监管机构、中介机构等公司相关利益人,从中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而一般秘书基本是一对一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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