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仅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的判决或调解解除。不论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根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夫妻感情已经决裂的可以判决离婚。但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这个规定不能适用。双方打算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的,并不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二十年找不到对方怎么离婚
分居二十年找不到对方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对方确实下落不明,联系不上。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其失踪后,再起诉离婚,一般就会判决离婚。管辖法院是原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供下落不明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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