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如果超出30天,则不予受理。
一、生育险90天内必须报吗
生育险90天内并非必须报。一般生育保险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满足生育保险连续缴纳满12个月,新生儿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参保者需在缴费状态,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一、生育保险报销,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等。
二、生育险报销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在产后三个月内拿着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生育保险办理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2、在窗口工作人员帮助下进行待遇申报;
3、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会通过社保或者其他方式将报销费用转入参保人账户。
总之,生育险90天内并非必须报,生育保险报销,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等材料。
二、哪年生育保险最新规定?
我国企业职工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于195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于1955年,即前政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女工作人员生产假期的规定》。企业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制度虽然分别建立,但其项目和待遇水平是相同。当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56天;产假期间由所在单位照发工资;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1988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出台后,统一了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内容是将正常产假由原来的56天延长为90天。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
三、在哪可以查生育津贴有没有发下来
生育津贴一般一个月能报下来。生育津贴报销查询方法:1、通过单位查询;2、在网上查询;3、电话查询。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如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工资,应当将高出部分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生育保险中生育津贴实际是产假工资。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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