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没领完社保断了
时间:2023-03-01 17:12:50 42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生育津贴在申报期间社保缴费不能中断。用人单位在哺乳期内停止缴纳劳动者的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

一、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况有哪些

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从职工交缴生育保险到孩子出生,一个是足额缴纳12个月,生育后就可以向国家申请产假中的生育津贴补助。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帮你缴纳社保,即便你已经生了孩子,也是无法领取生育津贴的,不过你可以申请费用由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也就是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个人。

如果只有女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其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可享受果只有男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但男方可享受15天的陪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二、无业人员可以拿生育金吗

无业人员丈夫有购买社保,可以申请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夫妻一方在职并且本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的,另一方配偶不论在职与否均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孕妇合同到期了可以辞退吗

孕妇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可以辞退。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将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如果公司解雇怀孕的员工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给予该员工双倍的经济补偿。在我国相关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要解除合同,需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育津贴、生育费用。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所谓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产假一般为九十天。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一周岁之间的期间。妇女只要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就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受到职业病威胁的劳动者以及职业病人是社会弱势群体,非常需要国家的关怀和法律的保障,因此职业病防治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出发点,给予劳动者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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