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借鉴国际法务会计经验,开展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规范理论研究。
针对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以会计与法律相结合的一门边缘学科应运而生,这就是被称为会计法务的新会计分支。作为一种学科,它主要处理财务事实与企业违法问题的关系,并运用于法律上的坚定。欧美各国会计界已经开始读会计法务开展了广泛的研究,世界著名的五大会计事务所,不仅纷纷成立科研小组,而且还专门设立法务会计部门,以应付社会的需要。法务会计不仅在理论上得到总结,在实践中也被广泛的运用。例如,法庭调查美国最大的舞弊丑闻案--麦克维尔通讯公司舞弊案是,美国普华会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就作为法务会计人作证。
1.2通过现有的科技诉讼案例,加强对我国会计问题的实证研究。
会计诉讼案例历来是定应有的新法规,导致了会计实务界的失误;要么是会计实务界对现有的会计法规缺乏应有的理解,使会计实务发生偏离。认真研究这些重大的会计诉讼案例,寻求其产生的根源及对策,已成为世界各国会计理论界对会计法律问题进行研究的最好方法。通过会计案例,加强会计法律问题的实证研究,是妥善解决我国会计问题的又一重要途径。
1.3设立会计法律监督机构,强化对会计人员法律责任的监督。
当前,我国在设立会计监督部门时,主要强调的技术管理,其次强调行政处罚。监督部门的大部分精力放在会计技术规范的制定与协调上,并对一些违规违纪现象进行行政处罚。这些技术标准时判断会计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对我国的会计改革是非常必要的。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我国的会计监督要逐步转移到法律问题的协调上。一旦遇到诸如会计信息理解方面的法律冲突,作为会计部门应站在独立客观的立场上,对这些会计信息予以鉴定,并作出相应的结论,以便给有关部门提供依据。在会计监督部门中设立法律监督的分支机构,强化对会计人员的法律监督,将成为我国会计监督部门今后的重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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