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题目提供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出纳人员在交接工作时需要按照会计法规定进行,并且要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这是出纳人员对工作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重要措施。如果能够办好交接工作,就可以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因此,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我们需要认真对待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在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因此,我们应该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进行交接,并积极与接管人员沟通,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三十三条 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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