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使劳动者利益受到侵犯,则可以提前离职。
一、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因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法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员工主动辞职的话,如果单位不存在过错,那么是没有补偿的;但如果是单位属于过错一方,那么员工主动辞职是可以得到相应的员工离职补偿金的,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赔付,用人单位通常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办理离职手续之日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但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经济补偿金经协商达成一致,可以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支付。因此员工主动辞职后的经济补偿金,首先看单位的过错,再根据协商结果进行赔付。
三、工作十六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一家公司干了16年,解除劳动合同,其赔偿通常有如下情况:
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l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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