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讯记者刘大毅报道4月2日,沈阳市第三变压器厂70多名职工高兴地领到了沈阳市总工会发放的医疗保险补助。截至目前,沈阳市总工会已经为395名困难集体企业在职职工发放了医疗保险补助金。
从去年12月1日起,沈阳市总工会决定对困难集体企业中参加医疗保险缴费困难的在职职工予以每人每年200元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集体企业在职职工和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困难职工,凡符合工会给予补助条件的,可向企业工会或街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站提出补助申请。参加居民医保的提供医保中心缴费专用收据,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提供医保中心的参保核定单,由企业工会或街道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站进行初审、登记和汇总。如遇国家、省、市政府相关政策调整时,工会的补助规定也将随之调整。
(辽宁日报)
(本文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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