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规定对职工困难的帮助
时间:2023-07-06 18:40:49 3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职工困难补助标准各地规定不一,一般参考本地区职工家计调查和职工家庭生活必需品消费支出中的人均最低生活费用水平,加以确定。提高困难补助标准所增加的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由福利费开支;离退休人员的由原渠道开支。

困难补助标准是什么

一、困难补助标准是什么

1、困难补助标准如下:

(1)生活困难补助。每年给3000-8000元;

(2)对残疾儿童的补贴,领取残疾证的,每年补助2000元;如果符合残疾儿童补贴的条件第二种情况补贴是每年1000元;

(3)中央政府教育补助,高中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大学生的一次性补助为3000-6000元;

(4)重大疾病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医疗费用数额确定;

(5)失独家庭的津贴。职工失去独生子女的,一次性补助2万元。

2、法律依据:《工会法律援助办法》第二十三条

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补助资金,从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中列支,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守《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对困难职工法律援助的补助资金,接受上级和本级工会财务、经审、法律、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生活困难补助费申报条件有哪些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2、祖母、母、妻年满5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3、子、女、弟妹年未满十六岁或残疾经过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子女虽然超过十六岁但仍在普通中学或职业中学、普通高等院校就读者;

5、职工自幼由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没有生活来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须依靠职工供养且共同居住者;

6、独生子女其父母无论谁死亡,凡子女符合供养条件的都可作为供养直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

7、凡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直系亲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的,以后虽然符合供养条件也不能列为供养直系亲属,不得享受有关待遇。

《关于适当提高城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关于困难补助的标准,各地可以在现行困难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参考本地区职工家计调查和职工家庭生活必需品消费支出中的人均最低生活费用水平,加以确定。鉴于当前财政困难,补助标准要从严掌握,不宜提高过多。原则上提高后的困难补助标准,特大城市大体上人均生活费收入每月不超过50元者(不包括国发〔1988〕23号文件规定的四种副食品价格补贴,下同),大中城市大体上不超过45元者,小城市和县镇大体上不超过40元者可予以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独生子女 最新知识
针对补助标准规定对职工困难的帮助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补助标准规定对职工困难的帮助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