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发挥余热”不签合同麻烦多劳动争议
时间:2023-06-10 08:35:45 22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近日,老工程师周先生向法律工作者反映了他遇到的一些困惑事情。记者从市区一些法院了解到,退休人员的打工纠纷正成为一种新生的工作纠纷,可因为此类纠纷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管理范畴,当事人应通过签订雇佣或劳务合同的方式来维权。

周先生凭借技术专长,退休后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单位负责人答应每月给他3000元报酬。然而工作不到一年,周先生便主动请辞,落差太大了,觉得自己的劳动付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周先生反映,他负责的工作和退休前没有差别,刚开始两个月顺利拿到了报酬,之后,单位一会儿借口添加设备,一会儿借口培训新员工,多次称资金周转紧张,支付报酬短斤缺两,还时常拖欠,双休日加班也没有补贴。为此周先生和单位闹起不愉快,现在他很想知道,他的损失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讨回来?

据了解,像周先生这样的退休打工族纠纷,数量正在不断上升。近两年,市民退休后在原单位或者其它地方再就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一旦发生纠纷,有人便起诉到法院,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获得应有的保护。锡山区法院民庭一名法官介绍,退休人员再就业签合同的意识不强,其中一部分人由于留在原单位工作,觉得顺理成章,可以按老规矩办事,不用签合同;有的是单位没有主动提出,本人不好意思开口要求签合同;还有则是有的人因为有了退休工资的保障,认为签不签合同不重要,大多与单位达成口头协议。而事实上,《劳动合同法》针对的劳动者,不包括退休后工作的人员,这些当事人和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滨湖区法律工作者华先生给退休人员提了个建议:开始工作前,不妨与单位签下雇佣或者劳务合同,明确每月收入,并把加班费、休息日等内容约定清楚。这样发生纠纷后,退休人员就可以按照合同法来争取权利了。

全文7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退休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新时间:2024-02-01 18:15:13
查看退休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退休 最新知识
针对退休后“发挥余热”不签合同麻烦多劳动争议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退休后“发挥余热”不签合同麻烦多劳动争议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