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新政策有以下5点:
1、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在浙江工作的女职工可增加30天,共128天;
2、难产的女职员增加15天产假;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有42天产假。
青岛生育津贴政策2022
2022年青岛生育津贴政策如下: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工资停发。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期间本人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生育津贴计发做相应调整。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本市从业1年以上,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足额缴费的。
3、连续缴费期间因故中断不超过2个月并及时补缴的,可以计入连续缴费期限。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1、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全文6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