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办理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方式
时间:2023-05-10 15:20:22 2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亲自到受理机关接受面见,并如实回答有关询问。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凭《批准定居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手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凭申请人提交的户口注销及居民身份证缴销证明,发给申请人《前往港澳通行证。

2、因《前往港澳通行证遗失、被盗、损毁,申请人在证件有效期内申请换发或补发的,由原受理其定居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证件遗失、被盗的须提交书面声明,损毁的须交回证件原件。

3、申请人在证件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未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照规定重新受理申请人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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