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仲裁庭应该要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的具体日期和地点,用书面的方式通知给双方当事人。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的三日前申请延期开庭。但是具体是否可以延长期限,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私人老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给私人老板打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即可申请。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4、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二、周六上班劳动法如何规定的
周六上班劳动法规定应当安排劳动者补休或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劳动法规定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及标准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此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
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
二、审查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仲裁准备: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四、仲裁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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