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换名字重新签合同工龄怎么算
从通常情况来看,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得以持续执行,那么其原有工作年限和转移至新成立或者接收的企业所积累的工时将被予以统一叠加计算。尽管实际当中,如果企业的法定名称有所更改并不会对原有的劳动合同产生实质性影响,进一步说明劳动者所累积的工作年限不应当由于企业的更名行为而遭到中断。
同时,倘若劳动者并非因其个人原因被动地调整到新的用人单位,那么他们在之前工作的企业中所积累的服务年限亦可被列入新的用人单位进行工时的累计。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无论是针对何种劳动合同的变动,或者如何对工作年限进行统一关联计算,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加以明确记载,且必须获得劳动者本人的理解与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公司换名字重新签合同没有补偿
公司换名字,不影响原劳动合同履行,未能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公司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过失性辞退;公司经济性裁员;公司存在违法情形,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换名字重新签合同工龄怎么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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