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申请人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要包括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请求以及阐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4.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所需的证据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人身保护令法院收费吗?
法院不收取诉讼费用,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法院如何裁决?
案件审理比照特别程序进行,是否需要听取被申请人意见,视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人身安全保护令以裁定形式作出,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格式
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书
申请人:--,女,汉族,1978年8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上海市世纪大道--号--楼----室,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男,汉族,1976年1月6日出生,现住:上海市世纪大道--号--楼----室,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辱骂申请人;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起诉前,被申请人经常殴打申请人,申请人因此多次报警。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开始分居,但被申请人仍不断上门骚扰,为了保护申请人的人身权利不再受到威胁和伤害,特依法向贵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请依法裁定给申请人核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时间:
相关法条链接: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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