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领养老金返聘的,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无权获得离职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已领养老金还能领军人补贴吗
只要是退休领取职工退休金的、就不能享受国家对参战军人补贴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了(如果是残疾军人的,那么是可以同时领取养老金+残疾军人相应等级的抚恤金的)。依据是我国民政部一贯政策(现在的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也是沿袭此项政策的):一、2017年10月实施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各省市自治区不一,2017年10月大部分省市实施的是每月1200元左右(在乡老复员军人指的是,1954年10月31日实行义务兵制度以前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并且在农村没有固定收入的退役军人)。二、2018年7月27日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网页链接规定:1、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2、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即每月提高100元,大部分省市实施的是每月1300元左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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