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相当程度的法定约束力,一旦合同签订方违背了预售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即需负担起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预售方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经建设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交给预购方,而预购方则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同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的书面协议。这一协议性质上属于合同范畴,因此受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范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