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时受到法律保护和规范的正规契约文书,其法律效力来源于它系由相关当事人参照既定法律法规而制订,若此种预售合约在制定中完全符合法定要求,便具有了同等甚至更为强劲的法律约束力。
然而,当我们谈论到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实际上应当称之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若是该预售合同囊括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核心要素,那么也可以将其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来进行解读和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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