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一年一签,要看所属部门如何规定。公益性岗位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所开发的公益性岗位。
一、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什么
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是为解决特殊人群就业问题,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的临时性救助岗位。公益性岗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社区管理岗位,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执勤、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等。2社区服务岗位,包括社区保安、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等。3社区内单位的后勤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卫、收发、后勤服务等临时用工岗位。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何认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行政复议如何确定管辖?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5、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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