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我市《关于加强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的意见》正式实施。《意见》首次将公务员考核、奖励和惩戒结合起来,明确年度考核优秀的职务晋升时将优先考虑,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将被辞退。
如何考核:平时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不低于60%
我市各级机关处级以下公务员及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处级以下工作人员,都要参加考核。
根据《意见》,平时考核应突出岗位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基本职责;年度重点工作;应急性工作。平时考核可以以月或季为考核周期,采取分值制,分为客观分值和主观分值。客观分值主要根据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难易、风险程度设定。客观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60%,主观分值应体现知情人打知情分原则,由本单位领导和同事评定。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基础上增加良好等次。平时考核优秀比例占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15%之内,良好比例控制在25%之内。
《意见》克服了过去年度考核凭印象打分的缺陷,严格要求平时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不低于60%,同时,《意见》规定,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平时考核必须均为称职以上,且至少四分之一考核周期等次为优秀,或二分之一考核周期等次为良好以上。
考核结果:连续3年优秀的记三等功
《意见》明确,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记三等功。在平时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视情及时给予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申报记一等功和按规定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获得这些奖励人员,可享受职务晋升、年终一次性奖励、修学提升、健康休养等待遇。
不过,对于考核较差的公务员也有相应的惩戒举措。《意见》规定,平时考核一年中有四分之一考核周期为基本称职,由组织对其诫勉谈话;基本称职的年限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并扣发一个月工作性津贴,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连续两个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年度考核不称职人员,除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外,还要扣发两个月工作性津贴,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将予以辞退。
《意见》是我市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之一,也列入了市委两提升九整治的主要举措,旨在进一步严格公务员日常管理,用制度治庸治懒,全面提升公务员执行力。相关负责人说,《意见》出台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将出台实施细则,推进考核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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