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滞纳金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纠纷案件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已经向劳动者公布,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p>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执行规章制度和重大决定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予以公布,或者告知职工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与职工协商,公示或告知员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关于欠薪扣除的规定符合这三个条件,就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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